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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遗”保护工作
 
来源:新华文化 | 日期:2014-03-13 18:41:41 | 浏览 次] 字体:[ ]

中国“非遗”保护工作(图1)

 

王文章为即将上线的新华网文化频道题词

中国“非遗”保护工作

总体已进入科学持续发展阶段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上进入了一个科学持续发展的阶段。”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目前,中国在非物质遗产保护方面已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王文章认为,这些经验总括起来如下:中国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中国是最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曾多次组织世界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览会和国际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会议,这些都表明中国对国际间合作的重视;中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视,2011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立法保护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推进的重视;中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目前已探索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种保护方式,比如整体性保护原则、生产性保护方式、抢救性保护方式,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保护;重视发挥保护主体传承的作用,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地位和肯定他们的价值,设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重视树立公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按照更科学的精神进行,这种科学保护就为持续的保护建立了重要的基础。”针对国家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事,王文章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王文章认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越来越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律。他指出,中国非遗保护工作做得好,是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这其中起主体作用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这些传承人现在更加珍视自己所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现代化进程中,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的环境可能会发生改变,有的可能濒临消亡的困境,有的面临传承的一些困难。但由于现在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促进,这些传承人对自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价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们认为把所热爱的项目继承下来传承下去,对社会甚至民族都有贡献,所以就更重视自己所“拥有”的那项项目,更加珍惜和热爱它。“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特别是传承人传承方面,已经走上了比较健康、持续的发展进程。”王文章说。

    谈到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王文章指出:虽然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申报、轻保护”现象逐步得到了扭转,但有些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仍旧理解得不够。“有些地方申报成功省级项目,还想申请国家级项目,国家级项目入选后,还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然这些愿望是好的,这些做法也是好的,但是在重申报的同时,必须要更加重视保护。”王文章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之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上进入了一个科学、持续发展的阶段,但还需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来将其细化。”王文章认为。

    王文章指出,我国的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需要通过技术性的认定,利用技术上的标准来促进它的发展。对此,他举例说:“比如,差不多样子、尺寸的少数民族织锦可能价格差异很大,一些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织锦可能使用的染料是矿物质的,并且是用手工织法来织的,价格可能相对就比较高。而有的织锦可能使用的是现代的化学染料,并且是用机器来织的,这样的织锦价格可能就比较便宜,但它们之间的差别人们却很难分辨出来。”他认为:“这就需要通过技术上的认定,制定一些标准,使那些品质好的、真正属于‘非遗’的项目的能有一个技术标准认定下来,从而便于它的销售。而这些都需要用政策性的规定把它规范下来。”

    除此之外,王文章还认为,国家也需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的困难,特别是重视基层传承人的困难,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来解决他们在传承方面和生活方面的困难。“从2011年开始,国家已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每人进行1万元的财政专项补贴。虽然补贴金额并不高,但却是对‘非遗’传承人价值的肯定,这对传承是一种鼓舞。当然仅靠这些补贴,有些基层经济困难的传承人的生活还难以保障。所以一方面,传承人自身需要通过生产性的保护,从产品的销售方面能形成有经济来源保障的传承链条,而另一方面国家也要从政策上来给予他们更多的扶持和支持。”王文章说。

(来源:新华文化)

(编辑:江晓雯)

 


作者:编辑:江晓雯